湖北出台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实施意见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08-17 18: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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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号,记者从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省政协将以文件出台为契机,加强对政协民主监督《实施意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湖北省政协副秘书长姚永宁介绍,《实施意见》的亮点和特色在以下方面:一是加强党的领导方面。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关键是坚持党的领导。二是在突出专项民主监督方面。中央《意见》提出了“4+X”的监督模式,“4”是指会议监督、视察监督、提案监督、专项监督四种形式,“X”是指其他形式监督。我省各地在监督形式上有许多有特色的探索,像建议案、委派监督、特邀监督、评议监督等。在所有这些监督形式中,最具时代特点、最有含金量的就监督形式是专项监督,也是中央《意见》的亮点。三是在创新民主监督机制方面。一方面,各级政协之间就内容重大、涉及面广的议题开展联合监督;另一方面,加强政协与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有效衔接,加强与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提高监督实效。四是提出“切实提升民主监督效能”新要求。特别是在强化督办考核方面,除了贯彻中央文件中“党政督查部门要加强对政协民主监督意见办理情况的督查”,还提出“将政协重点监督项目办理轻情况纳入相关目标责任考核,将办理民主监督意见列入受监督单位履职尽责清单”。

省政协在年初谋划工作时,对民主监督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在常委会工作报告中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将民主监督工作列入了今年的协商计划和党组工作要点。下一步,省政协将以文件出台为契机,加强对政协民主监督《实施意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当前主要抓好以下几个事情:一是组织委员认真学习《实施意见》,把握精神实质,掌握民主监督的理念、方法、机制和程序。二是加大宣传和解读力度,帮助委员和社会各界了解、掌握文件。三是加强对地方政协的指导,通过基层联系点、地方政协邀请的专题讲座等形式,对文件内容进行深入宣讲,对地方政协制定有关文件加强指导。四是加强实践探索,每年主席会议层面抓一项重点专项监督活动,各专门委员会分别抓一项专项监督活动。五是协助省委督促全省各级各部门抓好文件的落实,就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展开调研,并向省委报告有关情况。(中国日报湖北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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