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记者从湖北省委新闻发布会获悉,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于5月31日表决通过了《湖北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2018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主办方介绍,《条例》作为第一部专门规范湖北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该省气候资源的管理迈入法治化轨道,将进一步规范湖北省气候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活动,促进长江大保护工作。
《条例》明确了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以及企业和公民的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职责义务,将唤醒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意识,对于规范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活动,提高全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推动生态立省战略和促进我省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和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重要意义。
(中国日报湖北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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