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武汉军运会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公布,《湖北省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正式实施。
纵观世界大型赛事(活动),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都非常重视,2008年北京奥运会、2010年广州亚运会、2011年深圳大运会、2014年南京青奥会等国际性大型运动会都制定了专项知识产权保护法规、规章,对相应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国防部、武汉市政府与国际军事体育理事会达成共识,认为必须“保护国际军事体育的名称、标志和世界军人运动会概念的所有权”。
《湖北省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于2019年1月25日经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404号于2019年2月11日公布。
《保护规定》对军运会知识产权的使用做出明确的规定,军运会知识产权由执委会通过特殊标志登记、商标注册、申请专利、著作权登记、对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申请知识产权海关备案、域名注册等方式依法获得保护。商业目的(含潜在商业目的)使用军运会知识产权应当取得军运会知识产权权利人及相关权利人的许可。
《保护规定》对侵犯军运会知识产权的法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侵权行为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军运会执委会表示,《湖北省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的颁布,对促进军人运动持续、健康地发展,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提升我省尊重知识产权、尊重创新的良好形象,圆满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交给我们湖北的重大政治任务,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日报湖北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