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记者从湖北省委宣传部召开湖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湖北省将在2019年至2021年,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进行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80万人次以上,其中2019年培训58万人次以上。
据湖北省人社厅副厅长曾向阳介绍,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所需资金由4个渠道保障,包括就业专项资金、地方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中用于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以及从全省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提取的部分资金。
根据中央要求,以湖北省2018年底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为基数,按照20%的比例计提提升行动资金,湖北可筹集资金37.7亿元。各地要按照计提比例要求计提技能提升行动资金,并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单独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用于职业技能培训,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对于支付能力较弱的统筹地区,省级将通过失业保险调剂金等予以支持。
湖北省对有关补贴标准作了进一步明确。比如:《关于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建设技能强省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参加新技师培训的,按高级技师5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标准给予补助”的政策,在《实施方案》里作了进一步明确和强调。《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中关于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4000元”明确为“4000元以上”。
针对企业开展技能培训工作中存在的一些政策不好落地、补贴申领条件和程序比较复杂等问题,《实施方案》提出:支持重点行业、企业以项目制培训方式开展高精尖缺技能人才培训;对企业开展培训或者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可先行拨付不超过50%的补贴资金。比如: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可按照这个比例对企业先行拨付补贴资金;对不裁员、少裁员企业继续按规定给予稳岗返还,重点用于支持企业职工技能培训。(中国日报湖北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