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今年6月,宜昌市正式印发《宜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规范》(以下简称《规范》),通过明确责任主体,统一申办渠道、办理流程、答复模板,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程序管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逐步从“规范化管理”迈向“专业化提升”。
明确主体责任 精细管理“高效办” 为了解决少数县(市、区)未理清政府办与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之间的职责权限的问题,宜昌市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办公室作为本级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工作的责任主体,同时指定了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或其他指定机构)负责收件、登记、回复工作。各级政府办作为责任主体牵头办,推进力度更大,协调部门更便捷,办理效率显著提升。
完善申办渠道 按需开设“顺畅办” 宜昌市政府对申办渠道进行了完善和优化,将常用的5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分为必设渠道和自选渠道两类,各部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开设。一旦确定开设,则需保证渠道畅通,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提供清晰的申请指南,确保公众能够方便地获取政府信息。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开设“依申请公开”入口,为市民提供在线申请、结果查询等服务。此外,宜昌市统一建设了政务公开邮箱系统,采用@yichang.gov.cn域名,向各级主管部门和市政府各部门提供规范、安全、高效的政务公开邮件服务,各单位规范使用该邮箱进行答复,有效地规避了答复渠道不规范的问题。
理清部门分工 流程重塑“协同办” 宜昌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审查、答复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详细梳理,最终形成各级各部门广泛适用的流程规范。针对市政府部门、县级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县政府部门、街道(乡镇)制定了不同的流程规范,强化法制审核环节,规范收件、登记、回复环节,针对“一件多投”情况新增会商、协办环节,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有效提升办理答复质效。
统一答复模板 文书标准“规范办” 宜昌市充分借鉴《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7种程序处理文书和19种实体处理文书,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的内容和格式。程序处理文书,规范当面申请、补正、征求第三方意见等情形的程序要求、处理时限和告知内容;实体处理文书,对“申请事实”“法律依据”“处理决定”“复议诉讼的权利和期限”等要素进行统一规范,为行政机关提供菜单式、标准化文本,确保公开的信息准确、合法合规。 据了解,宜昌市近三年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19件,《规范》的出台与实施,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效率和答复质量,减少了不必要复议诉讼成本,进一步增强了政府权威性和公信力。(记者 吴月 徐梦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