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绿色低碳发展编、法律责任编重大问题研讨会”在湖北武汉开幕。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治理学院、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等四家单位联合承办。
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武汉大学教授秦天宝主持。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吕忠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书记侯振发、该校生态文明研究院院长栾永玉、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文金、湖北省法学会秘书长赵俊出席并致辞。生态环境部首席法律顾问别涛、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原主任袁杰等专家学者与会。
吕忠梅会长指出,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已进入关键窗口期,需凝聚共识深化制度构建,通过汇聚各界洞见,以高质量法典回应社会关切。侯振发书记强调,法学界应立足理论与实践,推动构建中国特色法学体系,为法治国家建设贡献力量。栾永玉院长提出,法典编纂需融合多学科视角,注重成果转化;郑文金副主任表示,湖北将吸纳研讨成果助力地方立法;赵俊秘书长则肯定了相关编章对地方治理的参考价值。
主旨报告环节由北京大学教授汪劲主持,吕忠梅会长围绕“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重点问题”指出,草案提请审议标志着立法进入关键阶段,绿色低碳发展独立成编是重要创新,但需强化立法基础;法律责任编应厘清基础理论,提炼生态环保领域责任特殊性。
专题报告分两阶段进行:绿色低碳发展编专题由张忠民主持,别涛、肖国兴分别就“气候立法”“碳中和法律逻辑”发言;法律责任编专题由侯猛主持,叶阳、易小斌围绕“责任编问题”“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展开探讨。
两天里,140余位来自高校、科研机构及实务部门的专家,将聚焦两编章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深入研讨,成果将汇总呈报立法机关,为法典草案完善提供参考。
(中国日报湖北记者站 周荔华 刘坤|冀鹏飞)